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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拉客人员回扣1000多元 三亚一餐饮公司被罚15万

2023-08-05 09:28:46 来源:法治时报


(资料图)

给拉客人员回扣1000多元 三亚一餐饮公司被罚15万(主题)

法治时报讯(记者杨晓晖)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8月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办的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根据转办线索,发现海口某公司与海口市某质量监测站在仪器设备、检测试剂采购交易中,为得到时任该质量监测站负责人王某(已另案处理)在中标前及以后合同履行的关照,并帮助货款及时回笼,分两次以现金方式贿赂王某,第一次行贿10万元,第二次行贿20万元,两次行贿款均从当事人的备用金支取,当事人以营业外支出科目入账。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局依法罚款21万元。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三亚某餐饮公司自今年2月以来,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争取更多交易机会,获取更多利益,在经营加工海鲜过程中,采取给付拉客人员一定比例回扣,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经营方式进行经营,回扣比例为所带客人海鲜加工费的60%,支付方式为消费后当日晚上微信转账支付。经查,三亚某餐饮公司采取上述方式给付拉客人员回扣金额共计1148元,回扣款均未如实计入法定财务账册,且未建立商品进销台账、未建立财务账册,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局依法对某餐饮公司罚款15万元。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某科技公司在“月满中秋赢好礼拉新抽奖”活动中设置的一等奖奖项为“特斯拉model3”一辆,因中奖者未领取车辆,经双方协商,某科技公司以完税后银行转账21.4万元的方式兑奖给中奖者,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该局责令某科技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执法人员根据转办线索,调查发现海口某公司在天猫购物平台经营的网店销售的“德国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化妆品)宣传具有“修复、祛疤”等治疗功效广告用语。该公司属于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主动改正,涉案金额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2000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在现场专项检查中发现,海口某蔬菜摊对同一商品使用两套价格,低价报价,高价结算,将标价3元/市斤的西红柿按4元/市斤的价格结算收取顾客货款。执法人员责令该蔬菜摊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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